据省财政厅5月8日发布的消息,1至4月,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、支出均呈现稳定增长态势。 1至4月,全省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42.56亿元,同比增长9.5%。其中,地方收入913.11亿元,同比增长15.62%;上划中央收入529.45亿元,同比增长0.33%。从级次看,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3.76亿元,同比下降6.1%;各市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(含上划省级税收)完成1184.94亿元,同比增长17.31%。
1至4月,全省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8.96亿元,同比增长15.79%。从级次看,省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.22亿元,同比下降3.66%;各市州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0.73亿元,同比增长17.71%。
从去年起,我省在全国率先将收入预算由约束性指标改为预期性指标,不再作为硬性任务要求。根据省委、省政府决策部署,2016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幅按8%以上安排,与GDP增速基本同步,力争更快一些,地方收入增量中的税收占比要稳步提高。同时,实行收入预算弹性控制,重点治理虚增收入行为,力争形成有质量、可持续的收入稳定增长机制。财政、审计联动“打假”,建立财力分配与收入质量挂钩的激励和约束机制,在2015年、2016年增设收入质量改善指标,对虚增财政收入的市县一律按虚增额度的10%扣减转移支付。近两年,全省6个市(州)、63个县(市、区)非税收入占比下降,非税收入过快增长势头得到遏制。
来源:湖南日报